2015年6月28日 星期日

五比四的彩虹,零碎的再思慢想。

一夜之間,世界全變了。


臉書上一路"拉下來"
大頭貼的小框框都變成六彩的彩虹旗

顯然
美國最高法院作出的判決震動了全世界




我就想起
一年半前鬧得沸沸揚揚的多元成家法案風波

當時我書寫了兩篇文章
沒有表達任何立場

僅希望台灣社會各界能理性地談論同性戀議題
卻遭到圍剿

文章的點閱數甚至超過兩千多人次
至今仍然穩坐排行榜冠軍




然而
在這種正反兩方又開始互相攻擊的情勢下

身為基督徒
我想表達一點點想法

同時也是從政治系學生的角度
來觀察這一件事




首先
據我對美國最高法院的淺薄認識

每當社會上有重大爭議的議題
大法官們就成為最終裁判者

如以往的種族歧視、墮胎等等
都曾經是讓大法官們棘手的問題


但是在這個判決中
九位大法官以五比四的票數裁定此案

顯然既驚險又大勢已定
當大家都在不斷轉述投下贊成票大法官的意見時

我卻對另外四位大法官為何投下反對票感到相當的興趣
重申不是我個人有立場

反倒是用一種挑戰者的角度
挑戰並了解他們的理由為何

而這四位大法官的見解
也不無道理


這就是我一直強調的
創造一個各種看法都可以無懼地提出來討論的空間

我認為
目前的台灣社會氛圍還沒辦法做到這一點

台灣不只在同性婚姻合法化需要走很長的一段路
在學習互相理解的這條路也是遙遠啊




再者
談二分法的危機

在近日的種種社會議題中
大家都被二分了

不是正就是反
"你贊成還反對"這句話真的令我厭惡

連課堂上老師也這樣詢問大家
贊成的舉手,反對的舉手

不舉手的馬上被強迫
要講出個選擇,選個邊站


這種二分的確是可以最快調查出結果的方法
但太過粗糙不是嗎?

我又想起之前校牧在座談會上說的一句話
讓我不斷反省自己

他說:這裡在座有一百多個同學,但我希望這個議題(當時指多元成家)
不要只有兩種想法,而是要有一百多個不同細微的想法
因為這是一件關乎你我、而且有溫度的事情!


我個人認為
二分即是掉入爭吵的陷阱

況且這些議題
不是只有贊成或反對這樣簡單的選擇題而已

難道美國最高法院那四位大法官
因為投下反對票所以就會被認為反同志嗎?




然而
基督徒就一定反同志嗎?

我真的覺得這是一個很奇怪的想法
不知道到底從何而來的


誰說基督徒反同志了(或恐同)
我從書架上拿出[耶穌比宗教大]這本書

這本書在去年中譯本出版的時候
在基督徒間造成一股轟動

現在有機會重新閱讀
仍然令人扎心


對基督徒來說
我們追隨的到底是宗教教義或者耶穌?

但我不是說基督教的教義反同志
基督教教義怎麼反同志?

神愛世人
一個核心概念是"愛"的信仰要怎麼做才會反同志?

基督教神學是否反對同性戀
這仍然在爭議當中

但對非基督徒而言
基督教神學怎麼說關他啥事?

倒要反省的是基督徒
那顆愛人的心到哪去了?

就如同這本書第四章的標題
"宗教製造敵人/耶穌帶來友誼"


不是所有的基督徒都反同志(我必須強調這一點)
也不是基督教義反同志(目前無法遂下定論)

但一個人能否得救
不在乎他是不是同性戀

也不是基督徒說的算
而是那一位天父才能決定的啊

這種說法看似不負責任
正是基督信仰的核心所在(當然,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

因為我們都一樣
沒有人能夠把某人定罪

能否撕掉這張標籤?
還給基督信仰一個清白吧

我也很喜歡引述現任教宗方濟各講過的一句話:
"如果同性戀者能懷善心追尋天主,我有何資格評斷?"




其實我想分享的想法很多
卻每次坐在電腦前就想不起來想說甚麼

順道一提
最近貌似出了一本新書

[聖經究竟怎麼說同性戀?]
由這位海明尼亞克博士(Daniel A. Helminiak, Ph.D.)所寫

還蠻吸引我的
有機會買來研究研究


這篇文章
就先這樣吧

其實就是一篇很鬆散的文章
想看長篇大論的朋友抱歉了,我寫不出這種文體

如果各位對我先前的文章有興趣
歡迎點閱

相信可以發現我個人想法變化的軌跡
但恕我不附上連結了




我仍在尋找
那個答案

願上帝將智慧與和平賜給台灣人民
讓我們一起攜手尋找

答案的所在




書弘
於台灣,台中
2015/06/28  00:24